一是对每个新增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补助特色产业资金10万元。将部分农业产业项目补助资金30%以上用于股权化改革。特色效益农业、乡村旅游等扶持政策优先覆盖贫困户。
二是全额贴息实施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基准利率、免抵押担保的小额到户贷款。建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对贫困户搬迁建房、创业等贷款提供风险补偿。
三是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20%以上的农业企业、合作组织及贫困户自主创业申请抵押担保贷款优先贴息、担保费用减免。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前至高等教育资助标准和覆盖面。
四是涉农培训资金65%以上用于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和新型农民培训,实现有条件的贫困户“1户1人1技能”。
五是实施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全覆盖。六是将没有劳动能力、需社保“兜底”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