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切换
新闻
凡在园区内购房自用的新办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2013
04/06
12:08

凡在园区购房自用的企业,当年入库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税收100万元以上的,再按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区级税收2%奖励经营班子。若当年对区财政的贡献比上年增长,对增长10%以上部分按15%奖励经营班子。

免责声明:本文为工业园网用户自行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用户观点,我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不良信息举报:service@cnrepar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