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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今年7月起市民健身可刷医保卡购买
2016
07/26
21:24

记者从重庆市体育局了解到,从今年7月起,重庆市城镇职工可以用医保卡个人账户结余金额购买体育健身服务。同时,符合条件的体育健身馆可申报医保协议单位。

据了解,根据重庆市发布的《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体育健身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用医保个人账户结余金额,支付有医保协议的体育健身场馆按月或按次的体育健身项目费用。而且只能用于支付体育健身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食品、衣物、健身器械等体育健身项目外的物品,即便是和健身项目相关的保健、按摩等费用,同样不能用医保卡支付。

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提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体育健身服务的体育健身场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合法经营证照;必须同时拥有羽毛球、网球、游泳、乒乓球、篮球、足球、跆拳道、台球、健身房健身等体育项目中3个及以上的项目;体育健身场馆指导人员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或体育行业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等条件。个人账户购买体育健身项目价格不得高于现金购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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