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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重庆生产性服务业 推动地区经济增长
2013
05/01
13:42

生产性服务业在城市产业结构和经济空间调整、布局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是推动地区经济增长、就业增加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的重要力量。正因为生产性服务业在现代经济中举足轻重,其发达与否往往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

重庆生产性服务业近年来发展较快,特别是物流、金融、信息、科技研发、商业及专业服务业等发展态势良好。与此同时,我市生产性服务业仍存在结构档次较低、与制造业融合程度不高、统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并且面临着与西部其他重要城市的激烈竞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现代化国际城市功能的完善和面向国际国内市场服务能力的提高,影响了对周边地区辐射带动作用的发挥。随着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向中西部深入推进,重庆作为中西部唯一的直辖市和国家级区域中心城市,应通过大力发展生产服务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服务西部地区的能力,扩大辐射范围。

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协调。

建议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参加的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指导和统筹协调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建立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区(县)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生产性服务业组织保障工作;适时成立专家委员会,为编制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解决发展过程中重大问题和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提供决策咨询。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密切配合、专家和企业积极参与的长效运行机制。

健全产业政策,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跨越发展。

根据产业互动发展的需要,梳理、修订和完善现有产业政策,促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互动融合。针对不同区位条件及产业发展基础,实施不同的产业引导政策,促进服务企业之间、服务企业与制造企业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有效合作。以项目为载体,研究制定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深度融合的产业引导政策,引导构建开放型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为主体、具有强大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做好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布局,完善产业园特色产业政策,明确具体适用范围和实施细则,引导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政策制定。积极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向各类产业园区和都市工业园(楼宇)集聚。研究制定加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改善产业集聚条件,完善服务功能。深入扎实做好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布局,开展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发展规划的前期研究,研究制定生产性服务业空间布局与城市主体功能区良性结合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全市生产服务业技术创新、组织流程创新以及服务模式创新的政策支持,积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进程。

加大财税扶持,鼓励社会资源向生产性服务业流动。

加强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安排落实适当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采购、后期奖励等方式,积极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杠作用和政策引导作用,出台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措施,引导和鼓励制造业企业在生产的上游、下游环节剥离出生产性服务业,加速主辅分离发展服务业引导。

拓宽资金渠道,增强生产性服务业金融保障。

完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市内国有商业银行转变信贷经营思路,在独立审贷基础上,简化贷款手续,扩大信贷领域,积极向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发放贷款;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建立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项目融资、股权置换等方式放开生产性服务业的资本市场;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组建多层次生产性服务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民间资本和外资共同参与的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生产服务业金融支持体系。

优化资源供给,强化生产性服务业要素支撑。

完善价格政策,逐步推进生产性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基本同价,降低生产性服务业要素使用成本。加大生产性服务业用地政策倾斜,将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园区用地列入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计划,对需要重点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建立健全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和引进各类生产性服务业所需人才,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构建强有力的人才支持体系。

扩大内外开放,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开放层次。

抓住“后金融危机”国际服务业加速转移的契机,充分发挥重庆的比较优势,进一步完善针对国内外高端服务业的招商引资规划和优惠政策,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吸引与重庆支柱产业关联度高的国内外知名生产性服务企业来渝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设计中心、采购中心等。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研究制定培育第四方物流、服务外包、物联网等新型业态的激励政策,提升新型业态的孵化和辐射功能。继续推进生产性服务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

夯实基础工作,优化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环境。

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生产性服务业准入制度,消除市场壁垒,促进良性竞争。鼓励和引导外资、民营资本投资生产性服务领域,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按照国际惯例和通行法则,结合我市实际,形成生产性服务业统计指标和评估指标体系。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形势定期分析报告制度,为引导政府决策、制定规划、建立考核体系等提供依据。建立生产性服务行业标准体系,提高行业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建立开放式的服务标准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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