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工业园区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布局工业园区,构建“1+2+7+36”的工业园区体系,即1个国家级战略新区、2个海关特殊监管区、7个市管和国家级开发区、36个特色工业园区(其中主城4个、主城以外一小时经济圈15个、渝东北11个、渝东南6个),工业园区规划批复总面积达到516.3平方公里,支撑全市70%的工业发展。
二是做好工业园区规划编制。明确园区建设用地主要作为产业发展用地,不得超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不得随意改变用地性质。市规划局组织专家对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论证并备案,保证园区规划与产业规划的统一。支持园区按从紧控制原则布置职工集体宿舍,不得过分突出绿地率而过高标准建设花园式工厂,明确园区道路红线和人行道在满足基本功能需求前提下不宜过宽。
三是加强工业园区规划管理。明确园区规划管理权限由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统一行使,园区规划工作纳入所在区县统一考核。明确园区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功能布局、开发强度和规划范围等强制性要求,招商引资项目选址和建设不得违反规划要求。市规划局组织专家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或大型工业项目的选址及用地进行论证并反馈区县政府,对大宗工业项目用地规划进行预留和控制。